产前诊断是预防性优生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早期发现并杜绝严重发育异常的胎儿出生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对于现行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有缺陷儿的父母可以生第二胎的精神十分适用。
产前诊断包括:①早期用绒毛细胞做产前诊断(妊娠40-60天之间),检查染色体核型、微核等;②羊膜腔穿刺取羊水及羊水细胞(妊娠16-20周)。
③B型超声检查,每次扫描时间短,孕妇无痛若,对胎儿无伤害,有可能发现体表畸形和异常,多在妊娠16-20周进行;④胎儿镜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