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9年1月8日,我国药监局决定停止盐酸芬氟拉明原料药和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其批准证明文件.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在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或者处理.所以已经买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