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结核病是一种慢性传染病,也是一种全身性疾病,人体各个器官都可以患结核病。但在人体中患结核病较多的脏器有肺、肾、肝、胃、脑、肠、膀胱、皮肤、睾丸、骨等等,最常见的是肺结核。由于人体抵抗力的不同,细菌毒力的大小,以及发现肺结核后的治疗上的差别,肺结核可以有多种临床类型,各种临床类型在病人身上反映的症状是有差别的,但不管怎样,肺结核的症状,在所有的病人身上的表现还是有共同的方面。全身症状,总的说来肺结核是一慢性传染性疾病。起始时因症状轻微患者自觉无不适,一般不引起注意。只有在病情发展进展时才出现症状,有的人抵抗力很差,感染结核菌的菌量大,毒力强,那么症状会非常明显。全身不适,发热,乏力,易疲劳,心烦意乱,食欲差,时间长了体重还会下降,女同志有时还会使月经不正常。
1. 早期:已经确诊的排菌肺结核,应及早进行治疗,这样除有利于病变修复,更重要的是可减轻对亲属和周围健康人群的传染。
2. 联用:选择两种以上抗结核药物组成化疗方案,联合治疗可保证治疗效果,并延缓和防止结核菌产生耐药而导致化疗失败。
3. 适量:药物剂量过小不能杀灭细菌且易产生耐药性,但剂量过大则易发生毒副作用而中断治疗。因此,必须遵照医嘱坚持服用规定剂量药物才能完成预定疗程,确保疗效。
4. 规律:在规定疗程内严格按照化疗方案规定的用药次数相同隔时间用药,尽量避免漏服或中断服药。5.全程:按要求完成规定疗程.若疗程未满停药,会使治疗失败或造成复发。但超过疗程无限期用药,不但不能提高疗效,且易产生毒副作用并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