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质类固醇激素:为目前治疗本病的首选药物。应尽量做到早期治疗,足量控制,正确减量,继用维持量。治疗1周后,如无明显疗效,应增加剂量,主要根据新发水疱数、水疱愈合速度和天疱疮抗体滴度来判断疗效。
增加剂量前应排除继发感染的可能。皮损控制后继续用药2~3周,然后减量,口腔损害往往不易短期消退,不一定作为减量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