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眼包括全身和眼局部药物治疗及对并发症的治疗:
1、 局部用0.1%利福平、0.1%肽丁胺或0.5%新霉素眼液等电眼,夜间使用红霉素类、4环素类眼膏,疗程最少10-12周。
2、 急性期或严重的沙眼,应全身应用抗生素治疗,可以口服4环素1-1.5g/d,或者强力霉素100mg;或红霉素口服,7岁以下的儿童和孕妇忌用。
3、 手术矫正倒睫及睑内翻,是防止晚期沙眼导致角膜混浊致盲的关键措施。 预防和预后:预防措施和重复治疗应结合进行,应该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避免接触传染,改善环境,加强对旅店业及理发业等服务行业的卫生管理。建议患者及时到专科门诊就诊,遵医嘱用药,对以上药物过敏者禁用,用药期间如有不适,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