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从理论上讲,类风湿性关节炎病人的生殖系统属完全正常,性激素分泌也没有障碍,故应该是可以结婚、生育的。但要注意的是妊娠的时间选择问题。
因为本病常需药物较长时间的维持治疗,其中不少药物如雷公藤多甙、柳氮磺胺吡啶可能对性腺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使病人不易受孕。
还有一些药物如强的松、甲氨蝶呤、青霉胺等可能对胎儿有一定的不良影响,故在疾病活动期不主张生育,而需待病情稳定,上述药物停用半年以后才考虑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