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或者有器质性改变及屈光异常,但与其病变不相适应的视力下降和不断矫正或矫正视力低于0.9者均为弱视。
眼镜无法矫正,需要治疗。传统治疗通常在矫正屈光的前提下采用遮盖健眼的遮盖法,强迫弱视眼注视,并结合精细目力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