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是最多人问的,其实没有任何法律或医疗法规规定,带有乙肝病毒者能不能结婚生子。其实,带有乙肝病毒和身体不健康的患其它疾病的人一样,在生育过程中及抚养孩子中就要承担更大的甚至是较正常人数倍的风险,这既是一个医学问题,又是是一个社会问题。
比如合并肝炎的孕妇,其属于极高危孕产妇,怀孕时及生产时就要冒着生命危险,同时带病毒者又会将病毒传染体胎儿及婴儿;
还有,患此类疾病者,虽然平时可能无任何症状,但什么时候发作是谁也不能预料的,一旦发作,出现生命危险时,就会对家庭或孩子产生很大影响。
所以,凡带有病毒者或者有肝肾心脏等重要器官器质性病变者,能不能结婚或生儿育女是男女双方决定是否要冒这个风险同时是否愿意承担风险引发的各种责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