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是由高眼压导致的视盘凹陷、萎缩和相应视野缺损为特征的一种综合眼征或一组眼病,其视功能的受损直至完全丧失是高眼压作用的最终结果。
高眼压症的处理最重要的是密切随访,主要是监测眼压、眼底视盘形态和视野的变化。如果眼压一直处于较高水平(如≥25mmHg,或眼压在继续升高,应每6个月检测1次眼底的视盘形态(最好是有定量分析)和阈值视野。
如果伴有高危因素或随访过程中出现了明显的不利因素可酌情给予药物治疗。但一般不主张激光或手术治疗,因为后二者带来的眼部损害将是不可逆转的。
如果给予药物治疗,还要权衡利弊选择适宜的降眼压药物并且旧能地将眼压降到正常统计学范围以内,或将基础眼压降低30%最为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