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该药片应口服,如有必要可与水同服,应吞服而不应嚼碎。成 人:有效剂量通常为每日 15-45mg。治疗起始剂量应为每日15或30毫克(夜间应服用较高剂量)病人应连续服药,最好在症状完全消失四至六个月后再逐渐停药。
当剂量合适时,药物应在二至四周内有显著疗效。若效果不够显著,可将剂量增加直至最大剂量。但若剂量增加二至四周后仍无作用,应停止使用该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