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甲状腺素在早期控制范围是0.1-2.5之间。在孕中期控制在0.2-3.0之间。孕晚期在0.3-3:00之间。要及时看自己的复查甲功,和检查的内容进行调整。
升高:见于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促甲状腺激素分泌型垂体瘤、亚急性甲状腺炎恢复期;降低:甲状腺功能亢进、垂体性甲状腺功能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