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1.连用3~4日,症状未缓解者应咨询医师或药师。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红、疼痛等不适症状应停药就医。
4.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开盖后妥善使用与保存,1个月内用完。5.若出现眼睛充血、发痒、红肿等较严重刺激症状时,应停止使用,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