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是可以结婚的,但有两个条件:一是精神病已经痊愈,病人能适应礼会生活和恢复正常作、学习。病人是否痊愈,应由精神科医师判定。
另一个是一年以上没有复发。值得注意的是,在病人结婚之前,应让对方了解到病人曾患过精神病,使他们经过深思熟虑后在完全自愿的基础结合,这样对精神病人结婚后的生活、工作及病情稳定才有好处。
有不少人在结婚前向对方隐瞒了患病的事实,婚后怕对方知道自,不敢着爱人的面服药,故而减药其至停药.导致疾病复发,这是有沉痛的教训的:婚姻法对此也是有相应规定的,在发病期结婚或者向对方隐瞒而婚后又复发可以视作无效婚姻,而给双方带来巨大的心灵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