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从医学科学的要求,临床上对剖宫产有着严格的规定,比如,产妇年龄在35岁以上,身高150厘米以下,胎儿的头过大而产妇盆腔太小或产道狭窄,造成产妇无法自然分娩,以及由于各种原因发生胎儿宫内紧急,等等,符合这些临床指征才可以考虑采取剖宫产取胎。
剖宫产的手术指征有: 剖腹产手术适用于孕妇不能经阴道分娩,或阴道分娩危及孕妇或胎儿的安全时。剖腹产手术的主要适应症如下: (一)危及胎儿: 1、血氧含量降低;
2、胎儿心率过低或过高;3、子宫异常:子宫过小、疤痕子宫或子宫畸形;4、多胎妊娠 5、子宫颈异常:宫颈口过松;孕妇患活动期生殖器疱疹感染;
6、胎盘及脐带异常:前置胎盘;胎盘早剥;7、发育异常 (二)危及孕妇: 1、头盆不称(胎儿头过大,不能通过骨盆;
2、产程过长;(如第二产程延长) 3、胎位不正:臀位;横位;4、高龄产妇(年龄大于40岁) 5、孕妇处于危急状态(妊娠毒血症,先兆子痫,子痫,高血压以及其他各种严重妊娠合并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