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分析:扁桃体切除术适应征包括:扁桃体炎一年发作四次或四次以上;扁桃体炎两年内每年发作三次或三次以上;扁桃体肿大引起的上呼吸道阻塞,造成严重打鼾,吞咽不畅,发音不清等;
有过一次或一次以上扁桃体脓肿;扁桃体引起了全身疾病,成为病灶性扁桃体;扁桃体反复发炎引起鼻炎、中耳炎、气管炎等反复发作或久治不愈。
从免疫的观点来看,由于其对身体的免疫作用,不应随便将扁桃体摘除。扁桃体肥大是正常生理现象,如果肥大但未影响呼吸和吞咽,没有产生较重的临床表现,不应摘除。
因为切除后可能会影响局部的免疫反应,降低身体抗感染的能力。如果扁桃体炎反复发作,妨碍呼吸和吞咽,引起风湿及肾炎等疾病时,应及时切除。
一般扁桃体切除术应在四岁以后进行,而且要等炎症消退后两周至三周切除比较适宜。但若发作过于频繁,不能久等,可考虑在发作消退后数天施行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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