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 请问怀孕初期能做B超吗
孕期做B超检查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做B超对胎儿有没有影响?孕期能做几次B超呢?怀孕早期,除了妇科的常规检查之外,应通过B超确定宫内的妊娠是否正常.例如宫腔内探查不到任何妊娠征象,而在子宫腔外探到异常的回声,结合其他的临床表现就可以诊断子宫外孕.所以一般提倡于怀孕早期通过做B超明确是否是宫内正常妊娠或双胎,葡萄胎等.怀孕中期,大约在闭经16周左右需要再做一次B超,以确定胎儿有无畸形和生长发育是否正常.因为如果这时发现胎儿不正常,在闭经20周以内中止妊娠,是比较适宜的.怀孕晚期,即闭经36周以后,做B超可以明确羊水多少以及胎盘的功能.羊水过多或过少,以及胎盘钙化或功能不良,都不应再继续妊娠.必要时需进行剖腹产.可见,在整个怀孕期间,早,中,晚期各进行一次B超检查是必要的.然而有些人对做B超的目的不明确,为了弄清楚孩子的性别,不惜到多家医院反复进行B超检查.这对母婴均不利.国外已经有资料证明B超对胎儿有损害.北京一位专家选择怀孕7~8周并准备做人流的妇女,按其做B超检查时间长短分为1分钟,3分钟,10分钟3个组进行对照观察.结果发现,做B超检查之前,这些孕妇体内的胚胎发育都很好;而做了B超检查以后,除1分钟的5例无变化外,其余的胚胎的绒毛发生了变形,表现细胞排列紊乱,细胞内出现泡状结构,进一步的发展还可使胎儿畸形或发生流产.很明显,B超对胚胎照射的时间越长造成的不良影响就越大.所以,孕期做B超不要超过3次.B超在产科的运用,可以说为孕妇和胎儿起到了一个保驾护航的作用.在发达国家,妊娠期接受一次以上超声检查的孕妇超过90%以上,甚至达到100%.而在我国的偏远地区,还有许多孕妇不能在妊娠期对胎儿进行B超检查,这也是为什么农村的孕产儿死亡率高于城市的原因之一.因此,专家提醒产妇,为了您与宝宝的健康,请您正确对待B超检查,用可许的方法孕育人类共同的下一代.一般人为18周以内的胎儿最好不要做B超,尤其在怀孕早期(当然特殊情况除外,比如有阴道出血者,需要做B超确定胎儿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或葡萄胎等),在怀孕2月内过多做B超会使胚胎细胞分裂与人脑形成受到影响.怀孕4,5,6个月时由于胎儿脏器发育不完善,过多做B超会影响胎儿发育.当然有异常情况时例外.B超检查时间一般在怀孕56月后为佳,胎龄越大,超声波对胎儿影响越小.建议:1,第一次检查时间是在孕1820周,此时可确定怀的是单胎还是多胎,并可测量胎儿头围等.因为这一阶段胎儿B超多项指标误差较小,便于核对孕龄.2,第二次检查时间安排在孕2830周.此时做B超目的是了解胎儿发育情况,是否有体表畸形,还能对胎儿的位置及羊水量有进一步的了解.3,最后一次是在孕3740周,此时做B超检查的目的是确定胎位,胎儿大小,胎盘成熟程度,有无脐带缠颈等,进行临产前的最后评估.不会有影响.在经济发达,生活条件好的地区(如香港),每次检查都要做B超.这是对胎儿最有效最安全的监控.但在内地对这个问题很敏感.照多了,医生就会怀疑你是否要知道胎儿性别.而且做B超也需要一定的费用,因此医生不建议经常照B超.但我认为,有条件的话多照几次也无妨(孕后期照彩超或三维彩超更好),这样可以了解,跟踪胎儿生长发育的情况,有问题及早发现,及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