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出患有早期梅毒的孕妇,若是不停止妊娠,有必要进行医治,并在其临产前每月查看一次梅毒血清反响,如3个月内血清滴度不降低2个稀释度,或上升2个稀释度,应予复治。
临产后,孕妇仍需按通常梅毒病人进行医治梅毒母亲在孕期通过恰当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