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原则:尽快恢复缺血区的脑灌注,即血流重建。阻止血栓扩展,缩小梗死范围。控制脑水中,防治脑疝形成,降低死亡率。
改善脑循环,包括血流动力学及微循环的改善,促进侧支循环的建立。脑保护治疗,减轻再灌注损伤防止细胞调亡。早期康复治疗。
病因及危险因素的治疗,预防复发。各种并发症的治疗。⑴一般治疗:尽可能减少搬动,采取头低足高位。有意识障碍者,密切注意生命体征及瞳孔变化。
有心肺疾患者,给予氧气吸入。48小时内不能进食者给予鼻饲。注意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预防并发症,注意心肺功能。注意治疗原发病。
⑵合理降压:是否需要降压。如血压不超过26.7/14.7kpa(200/110mmHg)一般不需要采取降压措施。
降压程度。已知原高血压水平的,一般降至略高于平时的水平,如不清楚平时血压情况则降压幅度不应大于20%,最高不大于25%,或降至18.6~21.3/12~13.3kpa(140~160/90~100mm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