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根据病情提示:伤后第1个24小时胶体和电解质液量=烧伤面积(Ⅱ、Ⅲ度)×体重(kg)×1.5ml另加基础水分2000ml计算所得总补液量的半数在烧伤第1个8h内补给第2个和第3个8h各补充其总量的1/4计算:
1、头颈部占9%、双上肢占18%九分法适用于大面积烧伤对于胸前烧伤(小面积)可按手掌占体表1%计算也就是3%总共烧伤面积为30%答案:C
2、补液量:30X60X1.52000=4700ml答案为:D
3、按照第一个8小时补总量的一半计算应该是2350ml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可能问你的是补充晶体还是交替的量吧希望我的回答能解决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