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的原则是:针对病情,选择利大于弊的药物。,用药之后出现不适感,可以更换具有同样作用而病人感觉容易接受的药如无法更换,病情需要又不能停药,则加用对抗药品副作用的药如药品的副作用对人体的损害同等于或大于它本身的治疗作用时,建议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