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大三阳”乙肝患者,停药标准建议在间隔至少6个月的两次检查中“大三阳”转为“小三阳”并且乙肝病毒DNA检测阴性,也就是实现了临床上的“双达标,巩固治疗1年后可停止治疗。
而对于“小三阳”乙肝患者,如连续3次、间隔至少6个月乙肝病毒DNA检测显示阴性,可考虑停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