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可根据癫痫发作类型选用抗癫痫药物一旦找到可以完全控制发作的药物和剂量就应不间断地应用一般应于发作完全控制后如无不良反应再继续服用3~5年方可考虑停药目前多主张用一种药物确认单药治疗失败后方可加用第2种药物如失神发作或肌阵挛发作无法用单药控制者可合用乙琥胺和丙戊酸钠或其一加用苯二氮类可有效对混合型癫痫可以根据发作类型联合用药但以不超过3种药物为宜 用药宜从小剂量开始然后逐渐增量以既能控制发作又不产生毒性反应的最小有效剂量为宜换药宜采取加用新药及递减旧药的原则不能骤然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