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母婴传播:它是我国乙肝病毒感染的最主要原因。患有急性乙肝和携带HBsAg的母亲都有可能将乙肝传染给新生儿。这种传播的本质是经血途径传播。
2)血液传播:包括输入含有乙肝小三阳的血液和血制品,不洁的注射、手术、拔牙、文身、针灸、穿耳孔、内窥镜检查和医务人员的意外刺伤等。现在由于加强了对献血员的筛查,由输血造成的乙肝小三阳传播已经很少。但是,少数HBVDNA阳性,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阴性的血液还是可能漏检。所以,经血液途径传播乙肝还没有完全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