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心境显著而持久的改变—心境高扬为基本临床表现,伴有相应的思维和行为改变,有反复发作的倾向,间歇期完全缓解.发作症状较轻者可达不到精神病的程度.本病发作表现为躁狂相,其含义和诊断标准为:患者心境高扬,与所处的境遇不相称,可以兴高采烈,易激惹,激越,甚至发生意识障碍.严重者可出现与心境协调或不协调的妄想,幻觉等精神病性症状。
躁狂症状包括:自我评价过高休息和睡眠的需求减少注意分散和焦躁增加身体激越增加过分涉足舒适活动,常导致痛苦的结果;包括刺激性,攻击性和破坏性行为交谈增加过高的和欣快感性欲亢进精力增加非特征性的判断力下降否定增加诊断躁狂抑郁症,患者必须表现一定程度的躁狂和抑郁症状.躁狂抑郁症可能与其它精神疾病的症状相同,需就医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