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在极度饥饿时是没有心情去尝试新的食物的,在最初的几个星期,最好在吃完母乳后再喂食物,两个最合适的时间是上午910点和下午34点,因为那时你不必担心耽误做饭的时间。
给婴儿吃新的食物,首先,一次只一种,每次1/4匙,一天吃一次或二次,每次逐渐增加份量。这样过一星期,如果没有过敏现象,才能再试另一种新的食物。
婴儿在满六个月以前很容易对食物过敏而引起不良反应,在满六个月以后,有时也有可能过敏。如果某种食物有过敏反应,如气喘、皮肤红肿、屁股痛等现象,那么就得停吃一星期。
如此尝试两次或三次,如果还是过敏,则须停吃六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