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诊断证明是有规定的,医师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必须填写完整(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及住址、疾病全称、治疗及康复建议、开具时间及医生签字)。
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需经门诊部主任审签,不超过2周;住院医学证明均必须具有本科室主任审签,住院病休假按病种据实开具,急性病例不超过半月,慢性病例不超过一月,超过一月者需报业务院长审签。
诊断证明书只证明患者病情及治疗康复建议,不得出具与医疗无关的信息如:疗养、需陪伴、可以上班、上学、免夜班等。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