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孕后3~8周(即停经5~10周用药是致畸高度敏感期,但具体到不同的系统、器官,最敏感的时间也还是有所差别的。
这期间虽然胎儿各个系统还会继续发育完善,但药物大多只能造成功能上的影响,基本不会形成如无脑儿、先天性心脏病、严重肢体缺失等严重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