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级心脏功能不全病人,原则上不能怀孕,如果已经怀孕,对三级心脏功能不全的病人来说,需要与医生的密切合作,经过适当地处理和严密地监护才能进行生育。
不能从事体力活动,按时进行产前检查,及早发现心衰等症状,以防止发生妊娠中毒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