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的第二十三条,将新《食品安全法》中“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病毒性肝炎种类,明确为甲型和戊型病毒性肝炎;
这也意味着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厨师、配菜工、服务员等职业,将不再有法律限制。,只要肝功正常就可以办理,现在办理健康正就肝脏而言只检查谷丙和谷草这两个酶,还有就是甲肝和戊肝抗体,已经不检查乙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