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1.保持患肢外展、轻度外旋位.术后6周内避免做如内收、屈曲动作,以防髋关节的脱位. 2.密切观察患者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全身情况及局部切口出血情况. 3.患肢皮肤牵引2—3周.一般采用皮肤牵引,老年人皮肤易受到胶布粘贴而过敏、破溃,可使用海绵包扎作牵引,牵引重量应小于2kg. 4.功能锻炼 (1)术后6—12h后即可以收缩、舒张的方法锻炼股4头肌. (2)牵引拆除后,可将上身抬高20o--30o,在胭窝下垫软枕1只,使膝关节保持微屈状态.同时可以活动踝关节,以防远端关节僵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