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光眼的治疗应配戴合适的散光眼镜,具体如下: 1.轻度的规则散光。如无视力疲劳或视力减退,可不必矫正,反之尽管度数不高,也必须矫正。
2.高度散光患者,如不能适应全部矫正,可先给予较低度数的矫正,以后再逐渐增加。3.不规则散光可试配角膜接治疗原则; (1).戴镜能适应者,给予充分矫正。
(2).戴镜不能适应者,在保证低屈光度眼能达到最好的前提下,对另眼适当降低屈光度。(3).对屈光参差太大,镜片无法矫正者,可试配角膜接触镜。
(4).准分子激光治疗。如有不适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