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药物给药结束后24~48小时起皮下或静脉注射本品每日1次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注射液的用量和用药时间应根据患者化疗的强度和中性粒细胞下降的程度决定对化疗强度较大或粒细胞下降较明显的患者以2.5μg/kg/日的剂量连续用药7天以上较为适宜至中性粒细胞恢复至5000/mm3停药.如所用化疗药物剂量较低估计造成的骨髓抑制不太严重者可考虑使用较低剂量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以1.25μg/kg/日的剂量用药至中性粒细胞数稳定于安全范围.对化疗后中性粒细胞已明显降低的患者(中性粒细胞数<1000mm3)以5μg/kg/日的剂量用药至中性粒细胞恢复至5000/mm3以上稳定后终止本品治疗并监视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