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整个孕期大约要做10次产检,每次产检除了常规检查一样,其余检查的项目都不同。
第1次 : 怀孕6-13周,确认宫内怀孕并核对孕周,推算预产期,评估孕期高危因素,并在社区医院办理“孕妇健康手册。日后医师会依据手册内检查项目分别进行并记录。此次检査项目主要包括:量体重和血压;医师问诊;B超检査(听胎心,核对胎儿大小);验尿;身体其他各部位的检查;抽血;检査子宫大小;胎儿颈部透明带筛査(对患唐氏综合征的可能性进行评估)。
第2次:怀孕14~19周,常规检查、早期唐氏筛查。12~22周NIPT无创产前检查,16~22周羊水穿刺,看胎儿的染色体是否异常。从第2次产检开始,以后每次必做的常规检查包括(称体重量血压;验尿;量宫高;腹围,问诊及胎心音及对照上次检验报告等。)
第3次,怀孕20~24周,B超胎儿系统畸形筛查(看胎儿外观、头围、腹围、看大腿骨长度及检视脊柱、是否有先天性异常)。
第4次:怀孕25~28周,常规检查、75gOGTT妊娠糖尿病筛查。
第5次:怀孕29~32周,常规检查、产科超声筛查。30周后建议产检每2周一次。
第6次:怀孕33-36周,胎儿生长超声波评估、验血、常规检查,NST检查(高危患者孕34周后)。
第7次:怀孕36-37周,超声波检查(评估胎儿体重及发育情况)、常规检查,确定分娩方式和时间等。胎心监护。36周开始,接近生产日期,此时产检应每周一次,持续监视胎儿的状态。
第8次:怀孕37~38周,监视胎儿状态,为生产事宜做准备以及常规检查,分娩相关知识。
第10次:怀孕39~40周,注意胎动以及常规检查,大部分孕妇已胎位固定,胎头下降,准备生产。
定期产检能了解孕妇妊娠过程和健康,一旦发现问题可以早发现早治疗,保证胎儿和孕妇的健康。所以孕妇要定期做好每次产检,据个人情况不同,酌情增加产检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