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诊断标准:
1、反复喘息、咳嗽、气短,额外接触冷空气理化刺激或呼吸道感染、剧烈运动和过度通气有关;
2、除喘息、咳嗽、气短、胸闷等引起的其他疾病外;
3、如无喘息,做E肺功能检查,支气管刺激试验或支气管舒张试验,肺功能试验;
4、夜间和凌晨频繁发作或加重,发作时肺部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主要呼出喘息,服药后呼吸可延长或可以自行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