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1.遮盖疗法的概述用不透光遮盖片(或眼罩),遮盖健眼,开放弱视眼。剥夺健眼形觉刺激,仅给弱视眼形觉刺激。提高和锻炼弱视眼的竞争力,以消除健眼的抑制。
遮盖法关键是需要得到患者的配合,严格遵守操作方法和遮盖时间,才能迅速提高视力。遮盖疗法可以减少异常视网膜对应的刺激,并使旁中心注视有效地转变为中心注视。
2.遮盖疗法的适用对象遮盖疗法主要适用于斜视性、屈光参差性以及双眼视力相差两行以上的弱视患者。3.遮盖疗法的分类a.按照遮盖的目的分为治疗性遮盖、预防性遮盖、倒转遮盖法。
治疗性遮盖:主要指遮盖优势眼,强迫弱视眼注视,以期在短时间内通过对弱视眼进行大剂量高强度的视觉刺激,使其迅速发育至与优势眼相同视力。
预防性遮盖:通过交替遮盖或逐渐遮盖调整视力使两眼视力相当。倒转遮盖法:旁中心注视弱视,可先试遮盖弱视眼,使之变为中心注视,再改用传统遮盖法。
b.按照遮盖方式分为单眼遮盖法、交替遮盖法、间歇遮盖法。单眼遮盖法;适用于屈光参差性弱视和斜视性弱视患者。对于3岁以下患者可连续遮盖3天开1天;
3岁以上患者可连续遮盖3~5天开1天,每一个月复查。交替遮盖法:适用于屈光不正性弱视和单眼斜视性弱视或双眼视力不等情况。
该方法是根据双眼不同的矫正视力采用4:1或5:1的方法进行遮盖,使双眼视力平衡上升。间歇遮盖法:中心注视者,为适应不同需要,遮盖可间歇进行。
有的医生主张遮盖应采用间歇进行的方法,在短时间内采用全遮盖,复查时如果健眼视力下降可停止遮盖,待视力回复后继续遮盖。
c.按遮盖程度分为完全遮盖法、不完全遮盖法、逐渐遮盖法、微量遮盖法。完全遮盖法:指全日遮盖,但要注意防止出现遮盖性弱视。
3~4岁患儿遮盖4~5天需打开1天;4~6岁患儿遮盖5~6天需打开1天;6岁以上可适当放宽。不完全遮盖法:一天中遮盖数小时,或者用不同透明度的遮盖物遮盖优势眼,使优势眼视力低于弱视眼,这样遮盖对建立双眼视功能有利,但不完全遮盖法适用于矫正视力0.7以上者。
逐渐遮盖法:是使用不同透明度的遮盖物遮盖优势眼,可以通过调整达到控制不同程度矫正视力的目的。微量遮盖法:适用于矫正视力基本恢复至正常但低于正常者,比如在视力已至1.0后对于遮盖剂量应有所减低而并非立即停止遮盖,这样有助于疗效的巩固,防止复发。
三.遮盖时间的选择1.每天遮盖的时间目前为止,每天遮盖的时间应为多长尚无明确规定,有支持全日遮盖的也有报道说可以使用部分遮盖。
目前一般临床上可以根据三个方面考虑每日遮盖时间:a.从疗效评估上有报道说使用全日遮盖与部分遮盖疗效无显著差异,而在同样时间内对健眼视力的影响也没有显著差异,但考虑的主要问题是依从性,因此,如果依从性没有问题的话还是选择全日遮盖的较多,并且所谓的全日遮盖对儿童来说能真正做到并非易事,因此多数主张全日遮盖;
b.如果依从性差,可以适当在保证总的治疗时间基础上将疗程适当放长,以减少每日遮盖量,患者易于接受,从这方面来讲对疗效也是有一定好处的。
C.从遮盖治疗阶段上,开始视力较差时为能在短时间内恢复弱视眼视力,使两眼视力相当,主张全日遮盖。当矫正视力较好接近正常或已达正常,可以适当减少每日遮盖量,既不影响治疗效果,患者也乐于接受。
2.总遮盖时间对于总的遮盖时间应为多少也无确切规定。弱视治疗通常只要诊断准确,配镜光度合理,配合遮盖治疗在6个月内效果最明显,通常认为不管是全日遮盖还是短时间遮盖,最理想的遮盖总时间是400小时。
3.终止遮盖时间对于何时停止遮盖,一般认为有四种情况:a、双眼能交替注视;b、经过遮盖使弱视眼视力提高至两眼视力相等;
c、经过严格遮盖,主导眼视力下降应停止遮盖或减少遮盖时间,调整遮盖方案;d、严格遮盖健眼3个月,但弱视眼视力未见有提高者,应停止遮盖。
四.遮盖注意事项对于一般患者的遮盖,是为了能消除优势眼对弱视眼的抑制,使弱视眼在短时间内恢复至与优势眼相同视力。
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对优势眼的遮盖应严格并彻底进行。对不同年龄段患儿,考虑到虽有弱视,但其优势眼的视力也是在发育阶段,遮盖势必会引起优势眼视力的降低。
因此,在遮盖优势眼的同时必须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制定不同的遮盖方案。做好定期复查工作,防止优势眼视力下降。如出现下降应停盖或调整遮盖方案。
对于隐性眼球震颤患者不可以使用遮盖法,遮盖只会使震颤幅度加大。应考虑使用压抑疗法。五.遮盖疗法的评价遮盖疗法的主要特点在于:疗效好、成本低、影响外观、依从性差、会造成遮盖性弱视。
遮盖时要根据不同的屈光情况、不同的校正视力、不同的注视性质等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