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厦门市每年参加无偿献血的约有4万人次,其中18岁-30岁的献血者占献血总人数的60%以上,以流动人口和高校学生居多,他们的献血量往往达不到800毫升。
为维护无偿献血者的合法权益《草案》将相关规定修改为:无偿献血总量累计不足800毫升,且所献血液合格的,献血者就医时可累计按其献血量三倍免费临床用血;
累计献血800毫升以上,且所献血液合格的,在就医时可终身免费临床用血 另一个重要修改就是取消了无偿献血者用血报销地域限制,无偿献血者及其家人免费使用血液的报销费用,由市无偿献血基金全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