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灰质炎后遗症的临床表现基本与先天性、姿态性畸形相似,所不同的是,前者为神经源性肌力平衡失调,导致骨质或关节畸形,瘫痪的肌肉为不可逆性病变。
而后者则为先天骨质畸形或姿势不正,被动牵拉某些肌功能暂时消失,非神经源性,畸形矫正后,肌功能还可恢复,为可逆性。
脊髓灰质炎后遗症常见的瘫痪肌有:胫前、后肌,腓骨长、短肌,股四头肌,阔筋膜张肌和臀肌等。上肢较少发生,仅以三角肌瘫痪较多见。
脊柱周围肌瘫痪者更少见。常见畸形有足部的马蹄内、外翻足、高弓足、仰趾、爪形趾;膝部的膝内、外翻、反屈;髋部屈曲、外展、外旋;
上肢外展功能丧失,肘部畸形较少。脊柱以侧凸为主。发病后病毒主要侵犯脊髓灰质运动神经,中心区神经细胞坏死,中心区周围炎性浸润、水肿,导致相应周围神经瘫痪。
严重者,患儿死于急性期;较轻者,后遗躯干及肢体畸形,故称婴儿瘫后遗症。该病病程根据灰质破坏的程度、水肿吸收快慢,临床可分为急性期2周,恢复期3周至2年及后遗症期,各期临床表现不同,治疗任务各异。
急性期以抢救生命为主;恢复期采用各种方法,促进神经功能恢复,改善瘫痪肌的营养,防止肌萎缩,引起肢体畸形;后遗症期,治疗任务主要为矫正躯干及肢体已形成的畸形,此乃外科治疗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