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产前检查,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细胞学检查及病毒培养等。一旦发现孕妇曾经或正在感染疱疹病毒,都需按高危产妇作特别加强监护。
如在孕期28周后患原发性感染,可行羊膜腔穿刺进行病毒培养,若培养为阳性,考虑胎儿患病毒血症,预后不良,应及时终止妊娠;
若孕妇仅有局部损害,羊水培养阴性,可每周(或隔周)一次作宫颈分泌物培养,培养阴性者可考虑阴道分娩,培养阳性者宜作剖腹产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