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甲状腺功能亢进是内分泌疾病中较常见的一种疾病。此病需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如剂量适当,则对母体和胎儿损害较小,若用量过大,在孕早期可引起流产。
在孕4个月后,胎儿甲状腺已开始具有功能,抗甲状腺药物又能通过胎盘而损害胎儿甲状腺功能和TSH水平,此时用药不当则可引起一系列后果。
无机碘化合物长期应用时可引起胎儿甲状腺肿和呆小症。放射性碘在孕期应用,可引起胎儿先天性畸形。在孕10周后应用可导致永久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
因此,孕期应禁止使用抗甲状腺药物。因此最好是在甲亢治疗结束后在怀孕。以保证孩子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