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歇性精神病是一个法律概念而非精神医学概念.医学上的精神采以有不同程度的缓解期.完全缓解精神症状已完全消失的才可以认为精神正常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虽处于缓解期仍有残留症状或者性格改变的精神状态不完全正常出现危害行为时其辨认或者控制能力可以明显减弱应评定为限制责任能力.也有几种精神疾病如癫痫躁狂抑郁症癔症可以呈间歇性发作不发病时一如常人.即使是少数呈间歇性发作的精神病在长期发作后在间歇期仍可能出现某些精神障碍如癫痫性性格改变癫痫性智能障碍等可以出现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明显减弱的危害行为应评定为限制责任能力⑤.因此不能认为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病未发作时实施的任何犯罪都属于在精神正常时的犯罪从而使其都承担刑事责任或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 临床表现 "一)特征性精神症状
1.联想障碍 思维松弛(思维散漫)破裂性思维逻辑倒错性思维思维中断思维涌现(强制性思维)或思维内容贫乏及病理性象征性思维.
2.情感障碍 情感淡漠迟钝情感不协调(不恰当)及情感倒错或自笑(痴笑.
3.意志活动减退 少动孤僻被动退缩;社会适应能力差与社会功能下降;行为离奇内向性;意向倒错等.
4.其他常见症状 妄想:特点多为不系统泛化荒谬离奇;原发性妄想(妄想知觉);幻觉以言语性幻听多见评论性命令性幻听其他精神自动症等一级症状及紧张症症候群等.生活护理:间歇性精神病人是指一个人的精神并非一直处于错乱状态而完全丧失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这种精神病人表现的特点是:精神时而正常时而不正常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头脑是清醒的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发病的时候就丧失了辨认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其精神病是处于间断性发作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