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普罗帕酮注射液。静注或静滴:70mg/次,1次/8小时,每日极量:0.35g。或每次l~1.5mg/kg,以葡萄糖注射液20ml稀释后缓慢静注5分钟以上,必要时20分钟后可重复1次,以后以0.5-lmg/分钟的滴速维持。
小儿每次lmg/kg,以葡萄糖注射液20ml稀释后缓慢静注5分钟以上,必要时20分钟后可重复1次。意见建议:临床可用于预防和治疗室性和室上性异位搏动,室性或室上性心动过速,预激综合征,电复律后室颤发作等。
禁用慎用(1)对本品过敏、严重心力衰竭、心源休克、严重心动过缓、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明显电解质失调、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气肿患者,以及窦房、房室和心室内传导阻滞患者禁用。
(2)老年人用药后可能引起血压下降,应注意观察。3)以下情况应禁用:①窦房结功能障碍;②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双束支传导阻滞(除非已有起博器);
③心源性休克。(4)以下情况应慎用:①严重窦性心动过缓;②Ⅰ度房室传导阻滞;③低血压;④肝或肾功能障碍。(5)老年人有血压下降、严重心力衰竭、心原性休克、严重心动过缓、窦房性、房室性室内传导阻滞、病窦综合征、明显电解质失调、严重阻塞性肺部疾患、明显低血压均禁用。
早期妊娠、哺乳期妇女或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6)有肝、肾功能损害者而必需用药,因体内代谢和排泄受影响,血浆游离分数和生物利用度增加,因此,要求在严密的心电图监测下使用,且剂量宜减半。
(7)本品血浆药物浓度与剂量不成比例地增高,增量时应慎重,最好监测血药浓度。静脉注射时,应严密监测血压及心电图。
需换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药物时,应先停用本品l天;反之,各种抗心律失常药至少停用1个半衰期。对严重急性心律失常患者,可酌情缩短停药时间,但需严密监护。
不良反应有口干、唇舌麻木、头痛、眩晕、眼闪光、嗜睡、恶心、呕吐、便秘等,在减量或停药后消失。用量较大时极个别患者出现手指震颤、心动过缓、窦性静止、窦房或房室传导阻滞、精神障碍或低血压、血清谷丙转氨酶升高及胆汁淤积性肝炎。
心血管系统最常见的是诱发或加重室性心律失常、房室或束支传导阻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