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分析: 8-20周:怀孕8周至4-5个月称为中敏期。此时为胎儿各器官进一步发育成熟时期,对于药物的毒副作用较为敏感,但多数不引起自然流产, 致畸程度也难以预测。
此时是否中止妊娠应根据药物的毒副作用大小,有关症状,今后生育情况以及生病儿的社会心理因素及家庭因素等全面考虑,权衡利弊后再行决定。
继续妊娠者应在妊娠中,晚期做羊水,b超扫描或胎儿镜检查,若是无脑儿,脊柱裂等畸形儿,应予引产;若是染色体异常或先天性代谢异常,应视病情轻重及预后,或及早终止妊娠,或给予宫内治疗。
20周以后:孕4-5月以上称低敏期。此时各脏器基本已经发育,对药物的影响敏感性较低,用药后不常出现明显畸形,但可出现程度不一的发育异常或局限性损害,如眠尔通引起胎儿生长发育迟缓,氯霉素引起肝损伤,苯巴比妥引起脑损伤,链霉素,卡那霉素,奎宁,奎尼丁引起耳聋等,因此也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意见建议:由于不同个体对药物的敏感性不一,胎盘屏障的阴隔效应也不尽相同,因此,上述分期也不是绝对的,尤其是对于某些毒副作用大的药物来说更是如此,如四环素,在整个妊娠期都有明显的致畸作用。
所以说,为了生下一个健康,聪明的小宝宝,孕妇在妊娠期还是应尽量避免使用有损胎儿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