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你好,受精后3—8周(停经5—10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属“致畸高度敏感期。
在此时期不必用药时坚决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可用可不用的,或暂时可停药的,就不用。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
如继续妊娠,可在怀孕16—20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怀孕晚期,对孩子没有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