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药物来抑制肿瘤之生长,一般与放射线照射与外科手术治疗配合使用。但因毒性大对其他正常细胞亦有破坏之副作用,故须依病人之情况而定治疗方针。
放射线及手术合并治疗:效果很好,对放射线较不敏感的骨癌可先用放射线治疗,再行根除性手术或截肢手术。对肿瘤切除或刮除并同时植骨均可使患者治愈。
患干脊椎者有时需减压加放疗。术后偶有复发需行二次手术。肿瘤可有局部侵袭性,可恶变为骨肉瘤及发生肺部转移。尽管有了化疗,在骨肉瘤治疗中,截肢手术还是一个紧急治疗措施。
有效的化学药物进展,将导致长期沿用治疗方法的改革,特别是截肢时间、水平和放射部位、剂量问题的改变。现在用选择性截肢方法。
在英国的文献中约病员一开始作截肢,而大部分病员,采用法,就是截肢用于有生存机会的人,即在使用放射治疗后放射剂量为个月内无肺部转移者。
在过去的统计中,原发性和继发性截肢生存率是类似的,有些人认为早期截肢,切除肿瘤,有局部复发危险,使用法,可避免在短期死亡前不必要的截肢,但要作出这种判断,往往是有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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