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结核病灶清除术的适应证主要有:①有明确脓肿存在者。脓肿的存在,表示结核病变正在急剧进展或至少尚未停止进展。其长期存在一方面严重影响椎体的血运,另一方面可以造成极其广泛的接触腐蚀性椎体破坏,所以应尽早将其清除。
②。有明确死骨存在者。椎体结核产生死骨,常与脓肿合并存在,由于椎体周围软组织不多,死骨不易被吸收。它的存在有碍结核病变的愈合,随时可能引起复发,因此死骨必须取出。
③。有慢性窦道存在继发感染者。继发感染可以引起慢性致密性椎体骨髓炎,不易治愈,对于此类患者,应尽早采用病灶清除手术,防止继发感染向椎体内发展。
④。合并有脊髓或神经根(马尾部位)压迫症状者【专家简介。刘耀升,男,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医学博士。从事骨科临床工作十余年,主持国家及省部级课题多项,已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50余篇。
主要擅长微创减压保头手术治疗股骨头坏死、人工关节置换术、微创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腰椎管狭窄症、椎滑脱、腰椎侧弯、脊柱结核、脊柱转移瘤、骨与软组织恶性肿瘤、颈椎病、颈椎管狭窄症的综合治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