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急性阑尾炎是妊娠期最常见的外科疾病。但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的临床表现并不典型,因而增加了诊断难度,使孕妇和胎儿的并发症和死亡率大大提高。
妊娠后阑尾炎容易复发,是由于妊娠后盆腔血液及淋巴循环旺盛,毛细血管通透性及组织蛋白溶解能力增强;增大的子宫将腹壁与阑尾分开,使腹壁防卫功能减弱;
子宫妨碍大网膜游走,使大网膜不能抵达感染部位而发挥防卫作用;妊娠期激素发生变化,抑制了孕妇的免疫力,促使炎症发展;
炎症波及子宫可诱发宫缩,宫缩又促进炎症扩散,容易导致弥漫性腹膜炎;随着妊娠周数增加,盲肠和阑尾的位置向上、向外、向后移位,由于增大子宫的掩盖,急性阑尾炎并发局限性腹膜炎时,腹肌紧张及腹膜刺激征不明显,体征与实际病变程度不符,由此造成漏诊、误诊而延误治疗时机。
妊娠期急性阑尾炎不主张保守治疗,一旦确诊应在积极抗炎治疗的同时立即手术治疗,尤其在妊娠中、晚期。手术后继续进行抗炎治疗,可选用青霉素类药物。
青霉素类药物是B类药物,不容易引起胎儿畸形,孕期可以应用。手术后34天内,应给予抑制宫缩药及镇静保胎药如静点硫酸镁、口服硫酸舒喘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