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水过多正常妊娠时的羊水量随孕周增加而增多,最后24周开始逐渐减少,妊娠足月的羊水量约为1000毫升,凡在妊娠后期羊水量超过2000毫升者,称为羊水过多,根据发病时间羊水增加速度不同分为急、慢性。
急性多发生于妊娠1624周,来势凶猛;慢性发生于妊娠后期在数周内渐增多。羊水过多的处理,主要取决于胎儿是否有畸形以及孕妇压迫症状是否严重。
指导意见如果压迫症状严重或胎儿有畸形者。均应立即终止妊娠,行人工破膜引产,如胎儿无畸形。症状较轻孕妇无明显下适,可给低盐饮食,酌情使用镇静剂,严密观察羊水量的变化直至足月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