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本品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并定期观察外周血白细胞或中性粒细胞、血小板数的变化。血像恢复正常后立即停药或采用维持剂量。
②孕妇应慎用或遵医嘱。哺乳妇女在开始使用前应停止授乳。③本品不应与抗癌化疗药同时使用,应在化疗停止24h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