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告要求所有生产企业对茵栀黄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即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以上是对“新生儿黄疸禁用茵栀黄”这个问题的建议,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