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必须在参保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按规定进行报销。擅自在外地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是不报的。
指导意见需要到市医院就医的,必须到县农医局办理转院手续,经批准后,才可以到指定医院就医。转往市医院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然后凭《转诊审批表、出院小结、病历证明、费用明细清单、医疗费结算单据等,到当地按规定报销。